【原創】紀-----青澀的初戀(分享心情而已大家別想歪了喲)
初戀,人生中很美妙的一段經歷。像青澀的果實,掛在枝頭。也許是出於好奇的心理,我摘下了它,輕咬一口,除了澀,還有一種莫名的欣喜。回憶,早就過去的往事,總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,莽撞的闖入腦海。
它來得突然又突兀,讓我措手不及。順著回憶的河流,往事倒帶.......
在很久以前,曾有這樣的一個人:留著一頭俐落的短髮,有著狡黠的大眼和一雙麥色皮膚的修長美腿。他很愛笑,笑容陽光而靦腆。
初見他時,咧嘴對我笑,露出潔白的牙齒。
“笑什麼笑,比牙齒白啊!”我沒聲好氣的瞪他,甚至朝他做鬼臉。脾氣不好的人在生氣時容易遷怒他人,很不幸,我正好是這樣的人。
他微微一愣,訕笑著離開了。
第二次見面,是在足球場上。我是偽球迷,喜歡跟著一群狐朋狗友沒心沒肺的為某隊加油呐喊。不知道的人一定以為我很熱愛足球。好吧,我承認,這是我發洩不滿的一種行為。
那日的陽光很耀眼,一大群人坐在看臺上喝飲料。而球場上,一白一紅兩支隊伍為了一顆小球跑得上氣不接下氣。
“丫頭,去拿幾顆球來!”用力搖著扇子,即使嘴巴已經塞了習慣,還是不肯閑著的我,開口了。
被叫丫頭的人是我的好友,紮著馬尾,穿著打勾的名牌運動裝。“做什麼?”
我放下手中的累贅,一臉肅然道:“大熱天的,不好好找顆樹乘涼,二十幾個大男人圍著一顆足球跑來跑去,不累嗎?一個給一顆,我看著省心!”
噗噗噗-----
我很幸運,在這麼熱的天做了個美容的SPA!抹了抹身上的果汁,咧嘴笑道:“你們,死定了!”好吧,我再次承認,我是個作威作福慣了的小壞蛋。
當尖叫聲四起的時候,多管閒事的人來了。
“發生了什麼事?”
抱歉,我忘記裁判剛才吹了中場休息的哨子。
“沒事,打人而已。”那些被我追得雞飛狗跳的人,厲聲尖叫:“殺人啦!救命啊!”唉,交友不慎。一群白眼狼,就知道給我添麻煩,回去再好好伺候你們。
猛一回首,陽光下站著一個目瞪口呆,抱著足球的男子。那一刻,我的頭有些眩暈。別誤會,不是被他迷得,是跑太久,缺氧。
“喂!你是不是剛才那個被摔得狗吃屎的候補?”偽球迷也是球迷,中鋒前鋒候補還是能分得清。
他搖搖頭,納納道:“我是前鋒,沒有被摔得......”
喲,不雅文字自動省略,看不出你丫的還挺有文化的嘛!
正所謂不打不相識,咱隨便罵兩句也相識了。
接下來的日子,這傢伙就陰魂不散的跟著我。其實還不錯,逛街買東西有人幫你提,喝酒吐了有人帶你會宿舍,心情不好了有人當苦水桶,開心了還有人陪著你開心。
忘記補充,我是成年人了,二十一歲,某公司的職員。而那個沒良心的傢伙是實習工程師。
滴水穿石這道理聽過吧!我這塊又臭又硬的大石頭在這涓涓溪水的沖刷下,逐漸溶解變小。不過,臭味依舊!
某個花好月圓的日子里,我陪著他到外面散步,如果有人背著你走也叫散步的話,那我正在做這樣的事。
“臭小子,什麼時候回家。”天上的月亮太不給力了,這麼曖昧的時候居然亮得連他頭上長出的一根白頭髮都看得見,不會把燈光打暗點麼?
本就瘦弱的肩頭,一時變得有些僵硬,落得我生痛。我這人怕痛,一痛就哭,眼淚也不爭氣,說掉就掉,將人家的衣服都打濕了。丟臉,太丟臉了!
“你知道了。”他的語氣很平靜,但我仍然在他平靜得過分的語氣中聽到了一絲顫抖。
“那又怎麼樣,反正這是早晚的事。回去記得給我寫信呀,每天一封!如果忘記了,我就追到廣州殺了你,然後大卸八塊拿去喂狗。”我齜牙咧嘴的威脅著。怕了吧,怕就照做。
“殺人是犯法的。”
我暈!這笨蛋,這木頭,真想揍他!
夜晚很短,短得我還不知道該怎麼開口說下一句話,太陽公公就迫不及待的對我說:嗨!
滾回去!老娘還沒把話說完呢!
“我走了。”這是他留給我的最後三個字,與浪漫的I LOVE YOU 完全不是一個德行。
“走吧,走吧,人總要學會自己長大;走吧,走吧......”我是誰,我是瀟灑得揮一揮衣袖,不帶走任何一朵雲彩的人。當我用自以為悅耳動聽的歌聲為他送別時,天空下起了毛毛細雨。
難怪,詩人們總在雨天做出銷魂的詩篇,原來是這樣來的。
飛機很快消失在灰濛濛的空中。為什麼它要飛得那麼高,那麼遠?直到有一天我自己也坐上了飛機才知道,一萬英尺的高空上,是朗朗乾坤,而在一萬英尺下卻是混沌不明。
現在,他在一萬英尺之上,觀雲聽風;我在一萬英尺下,風吹雨打。
“沒良心啊沒良心,結婚了也不發喜帖,怕我沒錢包紅包嗎?”看到他QQ上的最新動態,我淡然一笑,青澀果實的味道又回來了。
這是我一時興來的杜撰文,大家不可信以為真呀,哈哈哈......
哇哈哈,初恋的味道居然写成搞笑的文字。义妹V5!
感情的事情,太难说,太难说。 又见道友大作,写的真好。哈哈,分明就是幽默小故事。 眯眯眼—苍 发表于 2011-9-3 08:44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哇哈哈,初恋的味道居然写成搞笑的文字。义妹V5!
感情的事情,太难说,太难说。
噗,還V5呢,你都不知道,沒成熟的果實有多麼難下咽,唯一可貴的地方在於,是你自己親手將他摘下。 秦时明月 发表于 2011-9-3 08:56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又见道友大作,写的真好。哈哈,分明就是幽默小故事。
幽默是幽默,不過是黑色幽默,呵呵! 我怎么看着有点乱呀,不过写的很好,感情这事真的不好说,也说不清。不知谁说过:原先你只想和他TA拥抱,结果发现需要一张床,然后一间房,一个证。等到离婚时才知道当初只想要个拥抱。
人也许就是如此贪婪,总想得到更多的东西,最后恍然间才明白早已失去太多,也许只爱一点点,才会过的快乐,珍惜难能可贵的,才是永恒的。 失路英雄 发表于 2011-9-3 16:28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我怎么看着有点乱呀,不过写的很好,感情这事真的不好说,也说不清。不知谁说过:原先你只想和他TA拥抱,结 ...
是呀,只有無法得到的才最珍貴,人還真是個莫名其妙的生物。 ......初恋......好吧,一回来就看到你写这么敏感的字眼,我.....心痛了啊!【趴地打滚】 辰睿龙溯 发表于 2011-9-3 18:4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......初恋......好吧,一回来就看到你写这么敏感的字眼,我.....心痛了啊!【趴地打滚】
不會吧,需要這樣嗎?小辰辰,你是不是......知道我在說什麼吧,嘿嘿~ 魔尊者 发表于 2011-9-3 21:5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不會吧,需要這樣嗎?小辰辰,你是不是......知道我在說什麼吧,嘿嘿~
我........我只知道我胃疼头疼感冒40度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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